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两山”转化路径,黔东南州统计局“1+2+2”创新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研究,以“数”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一个引领。以试点为引领,夯实核算数据基础。加强沟通对接,省统计局两轮试点工作,明确黔东南州、雷山县、剑河县作为全省生态产品15个(2个市州级,13个县市级)核算试点之一。州级开展核算试点,明确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雷山县为我州试点县,同步组织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探索县级自然资源负债表试编制工作,先行先试为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夯实数据基础。
(二)深入两个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建设,建立科学指标体系。组织州直部门就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涉及的各项指标展开会商,研究核算中指标获取方式、口径,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指标设计和方案形成提供参考。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建立核算人才队伍。成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指导小组,设立生态与能源统计科,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核算相关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压实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试算开展以来,开展培训会4次,实地调研4次,有效帮助基层业务人员准确把握生态产品核算工作具体内涵和目标要求。
(三)突出两个聚焦。聚焦数据获得,力促科学核算。围绕五大类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数据收集,建立问题清单,对其中指标提出替换建议,力求核算结果符合全州实际情况。目前已完成州级和各县市试算。聚焦结果应用,凸显生态价值。开展黔东南州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典型案例研究,到试点县广泛调研,主动创新开展试算,以核算结果为导向,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撰写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调研报告,找准全州生态优势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