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4年8月12日至23日,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黔东南州开展了省级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10月21日向黔东南州反馈督察意见,同时书面向黔东南州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黔东南州统计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黔东南州统计局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黔东南州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对照反馈的问题和督察意见,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统筹协调各项整改任务,压紧压实各县(市)、各科室(中心)整改工作责任。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台账化、闭环化管理,坚持每周调度,动态跟踪掌握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督促各县(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对照整改措施查遗补漏、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聚焦反馈问题,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举措落细落地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全州统计系统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统计法等内容。二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强化以“考”促学、以学促效,补足补牢统计法纪知识漏洞,不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取调阅资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统计局学习防治统计造假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县级统计部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方面。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统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二是指导各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县(市)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深入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作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内容。二是建立完善全专业核查工作制度体系,分专业制定核查工作方案,强化州县联动、专业协作,统筹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压实数据管控责任。三是分专业、分层次开展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四)统计基层基础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基层统计人员变更向县级统计部门备案制度,动态维护研判基层统计人员实时信息,做到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二是构建“县县合作,州级整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体系,做到各项统计执法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持续实现统计执法县级全覆盖。三是通过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省级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巩固督察整改工作实效。持续推动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抵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地落细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设,加强基层统计和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预测预判预警,优化统计信息服务,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黔东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8251189;邮寄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统计局统计法治管理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