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依法统计工作职责,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将法治建设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法。推动州委、州政府及16个县(市)党委、政府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等内容,形成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思想共识,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制定并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和《黔东南州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警示教育会、在线学法考试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2025年以来,我局开展“统计法进党校”8次,覆盖652名学员,强化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二)深化普法宣传实效
一是制定并落实《黔东南州统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黔东南州统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统筹推进《黔东南州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深化统计调查对象精准普法。将“送法入企”与日常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开展企业走访、数据核查、普查调查时,同步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法律条文,主动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注重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通过现场发放法律读本、谈话、指出潜在违法风险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在执法检查现场进行普法教育,从源头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实现执法与普法的有机统一。三是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参加“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2025年宪法宣传周活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读本和统计法宣传折页等资料1000余份。通过法治宣传海报、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八五’普法那些事儿”主题征文活动,全州共提供16篇征文,择优向省局推荐2篇参与评选,充分展现全州统计法治建设成果。四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全州统计系统组织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议77次,将山东省威海市、云南省曲靖市、湖南省耒阳市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持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与深度解读,增强“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有效扩大了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净化统计生态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公布统计领域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在单位门户网站持续公示黔东南州统计领域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从重”处罚清单,同时供各县(市)统计局参照执行,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5月开展规范涉企统计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优化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定“扫码入企”操作流程,指导各县(市)、各专业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范,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锚定2026年实现各县(市)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目标,扎实开展2025年度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州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省局开展的3次测试,从中优选21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参加2025年度考试,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采取“监管督学”“在线测试”“互助辅导”等模式,不断提升参加考试人员业务能力并积极备考,全州15人通过考试获得统计执法证,有力提升了县级统计执法力量,加强了全州执法能力建设。推行“以案代训”,将统计执法检查与案件办理作为实战培训的鲜活教材,将培训课延伸至执法一线,着力在实战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将行政处罚决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及“三项制度”平台公开。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执行《黔东南州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依据省统计局制定的《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文书样式(2025版)》和《贵州省统计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指南(2025版)》规范执法文书,并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参照使用,对执法关键环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确保执法工作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依据《黔东南州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开展法制审核。五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2025年,我局通过专业移交、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2件,按照法定程序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线索11条,对相关违法单位进行通报。六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组织全州统计系统认真研究讨论,及时汇总反馈修改意见,为规范行政执法、防治统计造假贡献力量。
(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制度,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40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召开2次案件讨论会,对执法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作用。2025年,招录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聘为本单位法律顾问从事统计法治工作,参与重大决策咨询、普法培训教育、提供行政执法法律意见等涉法事务。三是规范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党组文件、统计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查制度。2025年,对我局签订的4份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四是深度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2025年,我局2次组织州直部门和各县(市)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通过清理发现有19个文件和做法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情况,已通过废止或者修订的方式进行纠正。五是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按月收集、汇总、上报全州《失信企业公示工作月度反馈表》,按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三项制度”平台及单位门户网站。
(五)强化统计监督
一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2025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1条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问题线索,抽调全州35名统计干部参加各级巡视巡察,提供476家单位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巡前情况,各级组织部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时征求同级统计部门意见2784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等的协作联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二是抓好省级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与落实。对照省级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坚持标本兼治,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会商,协同推动解决,并已于2025年1月底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成效需持续巩固与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已有明显提升,但法治宣传有效转化为调查对象自觉守法、规范操作的实际行动仍显不足。究其原因,一方面法治素养的培育具有长期性,另一方面现有宣传资源的有限性难以对海量调查对象实现常态化的深度互动与精准引导。
(二)统计执法力量配置的均衡性有待优化。我州统计执法力量相较上年度已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执法力量在区域分布上不均衡的现象。全州16个县(市)中4个县无执法人员,5个县只有1名执法人员,不能满足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需要,无法独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县级统计局行政编制资源较少,大多数县级统计局行政编制数为5-6个,另一方面专业化人才培养需要一定周期,具备统计法治工作经验1年以上或者统计工作经验3年以上才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的基本条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三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重要政策、作出重大决策,重视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统计造假治理。推进统计执法证相关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量;针对防治统计造假,推动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与通报力度。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学习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为抓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其率先垂范、知法敬法。常态化通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案为戒、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多层次普法活动。通过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依托常态化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组织“送法入企”等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数据报送义务与权益保障,引导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数据;同时以通俗易懂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统计知识与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当前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内容,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网络平台、以干代训、普法骨干培训、宣传海报、法治短视频等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拓展普法覆盖面,持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推动依法统计理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系统梳理全州各县(市)执法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提前做好执法人员培育储备工作,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定期更新与跟踪。通过督促学习、考前模拟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州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开展统计执法考试培训,不断充实全州统计执法力量。二是持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全州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国家级、省级、州级组织开展的各种统计执法培训和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积累统计执法实战经验,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黔东南州统计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