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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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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州统计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的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

一是动态管理权责清单目录。及时按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优化完善,今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做修改,我局权责清单目录未作调整。二是新增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对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梳理,新增公共服务事项4项。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上实现“一网通办”。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通过搞好统计服务、规范统计执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黔东南州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并将《黔东南州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加强全州统计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的指导,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权,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召开18次党组会议,研究2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同时及时向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台账表》。召开2次案件讨论会,对重大执法案件进行讨论。积极参加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培训视频培训会,实现参训人员全覆盖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积极发挥作用制定了《黔东南州统计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聘请本单位公职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的把关、普法培训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不断推进全州统计部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督促指导县(市)统计局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四是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党委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查制度,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对我局签订的2份合同、代州政府起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清理2018年以来的文件708份,未发现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协调、不衔接、不适应的文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编制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我局参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法律文书式样,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检查通知书、案件讨论记录、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成套的法律文书。二是制定系列制度。印发了《黔东南州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黔东南州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黔东南州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系列制度和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统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我局统筹全州执法力量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与专项执法检查,立案2起,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2家单位分别给予警告处罚,5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政务处分,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约谈四是搞好录入和公开工作。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决定等内容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贵州省司法云平台录、双公示系统等分别录入公开。五是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对“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情况记录表。

(四)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学法制度。制定《黔东南州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黔东南州统计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黔东南州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黔东南州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黔东南州统计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从完善统计法治体系、落实依法治统责任、加大统计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形成破解统计法治建设难题的思路和举措。二是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宪法宣誓活动。通过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2021年,举办领导干部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各1期,举行宪法宣誓仪式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共46人参加考试,合格率100%。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统计法进党校、执法过程中向统计调查对象普法等形式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参加5·28“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通过集中收看和线上观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违章建筑被拆除,政府疑是“选择性”执法》《韩俊平诉中国农业银行贵阳金源支行姓名权纠纷案》等庭审视频录像。

(五)维护司法权威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近年来,我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处罚对象均诚心接受处罚结果,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等情况。    

(六)规范行政权力

一是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出台《黔东南州有效防范化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巡察机构与统计部门巡察协作联动机制,联合纪检部门对16个县(市)和6家州直部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和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强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将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在行政处罚7日内,将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结果等信息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年。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管领导共同抓,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统计法治建设年度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局党组一项重要性工作抓紧抓实,召开2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不够

虽然我局大量了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但由于社会各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及统计人员频繁更换等原因,导致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际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黔东南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统计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二)执法力量不足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取得统计执法证应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16个县(市)行政编制局领导占绝大多数,导致目前全州统计执法人员仅18人,其中我局7人,仅2个县(市)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的条件,且统计执法人员大多以专业统计人员兼职执法为主,仅2人为专职执法人员。兼职执法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程序不熟悉,难以有效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难以及时有效地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统计普法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探索普法形式,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作为载体,办好“法制建设”专题栏目;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有奖答题活动;制作统计法制宣传小视频,以浅显易懂、诙谐幽默的形式直观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探索线上普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二是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精准培训。针对领导干部,着重宣讲防范统计造假和违规干预报数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能力。针对统计人员,重点讲解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升统计人员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抗干扰能力。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以案说法,着重讲解统计违法行为与企业统计信用条款,不断筑牢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意识,规范依法统计行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借助部门力量,扩大影响。加强部门联动,借助其召开的培训会议,讲解《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整理一些有代表性的统计违法案例,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二)强化执法队伍

积极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他们系统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实战执法强化对执法程序和执法检查等基本技能的训练,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办案技能,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