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经普组字〔2019〕1号
各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州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登记工作指导,推进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登记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一、调研目的
全面掌握各县(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普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影响普查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对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预案。
二、时间及人员安排
调研指导工作安排在2月27日至28日。各调研指导组由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为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州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州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为联络员。
三、调研指导方式
调研指导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四、调研指导内容
(一)普查登记开展情况:包括登记进度及推进工作措施、普查登记的质量控制及控制办法、普查对象配合情况、普查员到位情况、物资配备情况等;
(二)PAD操作使用情况:能否熟练操作,网络是否畅通;
(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四)依法普查执行情况;
(五)“两员”信息平台是否完善;
(六)普查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五、调研指导组人员名单
(一)凯里市
组长:陈礼全州统计局副局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杨 洁州统计局人口社会统计科副科长
蒋胜芳州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
驾驶员(州统计局)
(二)黄平县
组长:杨忠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贾贵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梁 蓉州统计局工作人员
驾驶员(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施秉县
组长:何蔓莉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杨佳丽州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副科长
刘海萍州抽样调查中心综合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驾驶员(州金融办)
(四)三穗县
组长:张宪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罗昕昕州民政局财务科工作员
白秀军州民意调查中心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驾驶员(州民政局)
(五)镇远县
组长:孙愚州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
成员:龙安祚州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文才刚州统计局数据信息计算科科长、州普查中心主任(兼)、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驾驶员(州委宣传部)
(六)岑巩县
组长:刘开模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杨彰瑜州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夏向阳州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能源组组长
驾驶员(州财政局)
(七)天柱县
组长:唐勋忠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邓勇军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经济科科长
袁雪梅州统计局农业统计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组长
驾驶员(州农业农村局)
(八)锦屏县
组长:周崇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王青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工作人员
周敏州普查中心副主任、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
驾驶员(州发展改革委)
(九)剑河县
组长:高家松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王 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和基金监督科科长
谢朝洪州统计局数据信息计算科副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组长
驾驶员(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台江县
组长:刘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潘光仕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杨政荣州统计局服务业统计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业组组长
驾驶员(州住建局)
(十一)黎平县
组长:石祖金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杨佐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监督科工作人员
刘怀溪州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组组长
驾驶员(州国资委)
(十二)榕江县
组长:金钢州委编办域名办主任
成员:潘英州委编办督查调研科主任科员
田应斌州统计局法规教育培训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检查组组长
驾驶员(州委编办)
(十三)从江县
组长:杨序锋州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杨涛州商务局工作人员、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 宁州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科科员
驾驶员(州商务局)
(十四)雷山县
组长:邵耘州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彭 华州税务局副主任科员
张 诚州统计局人口社会统计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科组组长
驾驶员(州税务局)
(十五)麻江县
组长:王伯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吴成华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科负责人、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 璇州统计局投资统计科科长、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资组组长
驾驶员(州民宗委)
(十六)丹寨县
组长:李加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县级干部
成员:刘开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员
王太忠州统计局工作人员
驾驶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工作要求
(一)分别抽取2—3家法人单位和3家个体经营户,实地查看普查登记情况;
(二)在工业、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已完成普查登记的单位中,各抽取1-3家单位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查,重点查看行业类型划分是否正确、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符合实际。
(三)工作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调研指导组组长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州经济普查办公室通知被调研指导县(市)经济普查机构,并由其通知当地政府。调研指导结束后,由各组联络员于3月2日前向州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交调研指导情况报告。
(四)调研指导工作用车由各调研指导组带队单位负责安排。
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