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无障碍关怀版
欢迎访问黔东南州统计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统计数据 » 年度数据 » 普查公报
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黔东南州统计局

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4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和州委州政府要求,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3号)部署,黔东南州统计局、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州各级普查机构,对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州六千余名普查人员两年的艰辛努力,黔东南州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316日,黔东南州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黔东南州统计局,统筹部署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县(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3年下半年,全州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州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各登记注册主管部门支持配合提供相关基础资料,为全面摸清经营主体、建立普查底册打下坚实基础。20241月至4月,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入户完成数据采集,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了全州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三、科学规范实施

黔东南州严格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严格规范入户流程、问询内容,扎实开展审核验收、实地复核,认真抓好数据处理、风险防范。在省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州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规范有序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为检验全州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配合省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事中数据质量检查,组织全州16个县(市)70个普查小区共696户调查对象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全州数据质量检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17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黔东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5.5%,从业人员47.83万人,增长14.2%;个体经营户20.81万个,从业人员45.1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