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6.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3.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9.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
从按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144.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餐饮收入21.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看:基本类生活商品持续增长,粮油食品类、石油及制品类、日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32.2%、13.0%、10.9%。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化妆品类、书报杂志类、通讯器材类、烟酒类、新能源汽车类商品分别增长6.1%、11.3%、121.8%、126.0%、406.3%。
从销售渠道看:从今年3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多发频发,消费者收入下降、观念转变等影响,非接触型消费比上年同期下降,全州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