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99.33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5.12亿元,增长0.2%,比1-2月提高6.7个百分点。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1.49亿元,同比增长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84亿元,增长2.5%。
从消费类型看,商品销售额166.29亿元,同比增长1.1%;餐饮收入33.04亿元,增长4.5%。
从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单位21类商品零售同比呈现“7增14降”态势,有5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10.0%。部分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长较快。家具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等生活类消费稳定发展,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5.9%、2.2%、1.4%;文化办公用品类、汽车类、金银珠宝类等升级类产品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84.3%、15.9%、11.9%。促消费政策成效显著,绿色低碳赋能消费增长。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商品零售额增长71.0%。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等电商新模式持续快速发展,线上消费保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0.1%。
总体来看,我州一季度消费市场运行态势较好,但居民消费意愿仍待增强,消费条件还需提升改善,消费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