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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原桥西区、南和区 统计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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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0年8月28日至9月8日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原桥西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内丘县、原桥西区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失实,内丘县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原桥西区部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内丘县、原桥西区有关部门细化分解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到乡镇(园区)、企业,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关乡镇(园区)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代填代报统计报表或者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如实反映情况,毁弃相关证明和资料。

    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6月20日至27日对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南和区有关方面细化分解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并与统计数据报送挂钩,造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大面积失实;有关部门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邢台市及南和区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查处情况:河北省有关方面对邢台市内丘县、原桥西区4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10人,乡科级及以下34人;对邢台市南和区2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3人,乡科级及以下15人。

河北省统计局对邢台市内丘县、原桥西区36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企业和邢台市南和区28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