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4
三、预算单位构成………………………………………5
四、部门人员构成………………………………………5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6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9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1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7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28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32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34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35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6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45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5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6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7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8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48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48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4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49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49
四、名词解释……………………………………………5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黔东南州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和州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盈利性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三)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管理全州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州直部门、县(市)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州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五)统一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监督管理县(市)统计局由国家、省、州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州统计队伍建设、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国家统计局驻黔东南调查队管理有关调查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州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州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计数据网络。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黔东南州统计局本级属于行政单位,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普查中心;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2个:黔东南州民意调查中心、黔东南州统计抽样调查中心。
黔东南州统计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统计法治管理科、综合核算科、农业农村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投资统计科、人口社会统计科、生态与能源统计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黔东南州普查中心、黔东南州民意调查中心、黔东南州统计抽样调查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州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参公编制10名;事业编制27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9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3人;参公编制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25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2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1.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12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 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21.1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1.12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0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94.92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较上年增加。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94.92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121.1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1.12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1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 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2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5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121.12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4.92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二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较上年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5.4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因此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6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0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5.20万元,公用经费154.92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13.12万元、津贴补贴118.10万元、奖金188.57万元、绩效工资9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0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万元、医疗费0.37万元、住房公积金52.45万元、退休费47.40万元、生活补助0.89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1.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2.74万元、物业管理费1.7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2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2个,主要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81.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66.94%;统计业务经费30.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4.7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5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0.5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0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78.26%,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新增办公设备购置。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54.92 万元,其中:办公费11.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2.74万元、物业管理费1.7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0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8.40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301.7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3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0.50 万元,主要是: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