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计局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 黔东南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1-08 09:29

州统计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中共黔东南州统计局党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主动发挥统计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各项统计改革,以“铸魂行动”和“两学一做”为抓手,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扎实的统计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严格把握政治建设内涵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制定执行重大决策、工作思路,要从党的政治路线出发;部署推进全局重大任务和政策措施,要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坚决同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

(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州相关部署,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组织动员全局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聚焦疫情影响加强统计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位党员于入党时间当天过“政治生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真正落细落实,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局党组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全局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规定,重大事项一律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以思想建设为根本,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五)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坚持党组带头学,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充分发挥好局党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

(六)提高学习实效。借助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APP、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等平台,采取主题讲座、现场教学、观看视频、交流体会等方式,不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党组书记带头上好党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使每位干部做到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践,内化为思想觉悟、转化为思维方法、细化为思路举措。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作中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局内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管理。扎实做好统计分析、发布和解读工作,完善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

三、以组织建设为核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八)加强对党支部的正确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请示报告、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扎实做好支部党建工作台账,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加强支部共建活动,定期到结对帮扶村开展“主题党日”共建活动,党组要定期不定期研究支部工作,认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高标准严要求选人用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等急难险重任务期间考察识别干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格选拔干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和求全责备思想。

(十)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时更新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定期更新全局党员台账。按照发展党员要求,结合实际,做好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等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党员培养、党员考核规范有序。做好年轻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党员后备队伍建设。加强退休党员干部关爱沟通交流,充分发挥退休党员干部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做好党支部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十一)完善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举办职工体检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群团工作的吸引力。进一步落实职工关心关爱机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  

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机关规范运行

(十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严格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坚持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末位表态制,统筹抓好党务与业务工作,做到同谋划同安排。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敬畏意识、底线意识,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奖勤罚懒,营造竞相有为、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让广大统计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十三)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党建述职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向州委就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同时听取局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独断专行,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主动当好制度的执行者和示范者,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体现在制定每一个制度上,体现在制度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上,自觉维护国家统计权威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

五、以纪律建设为保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十四)落实“两个责任”。今年是我局作风建设提升年,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做好常态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职责,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执行“五强化、五提升”工作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一岗双责”,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日常具体工作的全过程中去,推动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扎实开展。

(十五)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要求,巩固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日常监督提醒,紧抓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召开廉政教育会议,每季开展不同主题的廉政教育,加强督促提醒,不断提高全局廉政意识。完善各类制度建设,规范约束党员的行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打造一支干净担当作为的统计队伍。

(十六)稳步推进“森林管护区”创建。坚持以落实“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既管业务工作又抓廉政工作,与各县(市)统计局负责人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现层层监管。

六、以勇担使命为初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十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坚持把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工作,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州各级统计部门上下联动,抓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新《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讲工作。二是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实施好《贵州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套表调查单位和15个统计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实行全覆盖,切实把好“入库”“核查”“评审”三道关口。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交流共享有关经济运行数据资料,确保情况准确、数据客观。

(十八)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重要位置,严查严惩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围绕专业提供线索、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双随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组织、配合部门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建立统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完善统计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违背国家统计政令、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办法》严肃查处,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移送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干部任免机关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十)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统计联网直报管理办法,实施乡级农业农村统计联网直报。将现行层层报送方式改革为乡镇运用现代技术网络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平台报送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农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加强农业统计基层基础,依法落实农业农村统计管理责任,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十)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巩固和加强乡镇(社区)统计力量建设,充实和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的培训,打造业务精通、作风扎实、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基层统计干部队伍。三是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县(市)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在县(市)开展现场观摩培训会,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提升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基础建设。推动专业数据共享,实现统计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使用、规范管理。加强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建设和基础设备升级改造,开展网络安全检查,落实信息化安全保障和电子政务全员应用。

(二十一)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创新统计服务方式。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数库”和“智库”功能,聚焦全州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开展经济运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全流程服务,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判预警,深入调查调研,精准分析剖析,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深入研判经济形势。着力加强全州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及时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预警分析,及时提出对经济运行走势的重大判断,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供统计服务。三是认真做好统计服务产品。进一步优化《统计月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等常规统计产品,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统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资料,做好主要数据分析解读,为社会公众提供数量更多、时效性更强、获取更便捷的统计服务。继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加强企业统计业务调研指导,提高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

(二十二)努力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制度机制。强化部门统计政策法规常态化学习,增强部门行业统计法律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六严禁”和统计从业人员“六不准”。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支持帮助,共同维护全州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二是落实部门行业依法统计责任。全面落实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和场所,规范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建立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数据质量追究机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申报入统。加强部门联席会商,共同研判经济发展形势,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帮扶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要求,紧盯帮扶村“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强弱项和产业扶贫“八要素”,确保上半年全部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二是落实驻村人员关心关爱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派驻干部工作补贴、往返交通补贴、体检、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障,让派驻干部安心驻村帮扶。三是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好局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方案,确保脱贫攻坚取得成效。

(二十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和州委要求,推动统计工作的有力抓手,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发力,标本兼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落实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新苗头、新现象、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规范行为、堵塞漏洞、提升标杆的硬手段。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做好结合文章,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统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提升党员政治理论素养,更好地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好地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健全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做好普查宣传、普查员选聘、普查摸底、登记、审核等工作,认真序时推进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十五)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人口、社科、能源等常规统计工作。统筹开展核算、综合、农业、工业、投资、规模服务业、人口就业、科技、民营经济、文化产业、能源等各项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同时,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州关于债务化解、维护国家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扫黑除恶等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抓好职工教育宣传和单位问题排查,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此外,还要抓好统计学会、工会、妇女、老年、档案、综治、保密及安全生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各方面工作。

(二十六)年内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统计局安排部署的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