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7-12-11 09:3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全州经济工作,立足统计服务职能,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以“三个提高”为中心,以改革创新、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为主线,不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深入公开,使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统计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服务能力,提高统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及批示,明确1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主抓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明确了计算科一名同志为专职信息员,统筹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局内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职能要求,积极配合,及时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统计信息安全保密,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统计服务水平,2016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新整理了《黔东南州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黔东南州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对信息发布的范围、信息发布的内容、信息发布的审批、信息发布的职责等作了规定。各科(室)、中心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进一步壮大和稳定信息员队伍,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我局严格信息审查制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其中: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共200余条;工作类信息100条;规范性文件: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统计快报、统计数据(包括月度数据和年度数据)、统计分析、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机构职能(包括局领导介绍及内设机构情况)、规章文件、统计标准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在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上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普查等各类统计公报数据。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局及时对各种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共计发布各种分析解读文章73篇,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本局未收到申请的公开事项。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本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仅限于一些主要事项和文件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公开信息相对单一。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和不够灵活多样。

七、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

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及时公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统计部门的政务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统计政务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切实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好务。


黔东南州统计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