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重点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包括州统计局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重点普法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三、普法目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立足统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要点
1.根据《2024年黔东南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黔东南州统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责任科室:办公室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
责任科室:办公室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科室:办公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
(三)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5.利用“三八维权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办公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6.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州统计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四)通过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7.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领导干部
8.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业务会议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具体工作通过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
责任科室:各有关科室(中心)
普法对象:统计工作者
(五)强化网络普法宣传
9.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10.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执法或普法信息。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六)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11.结合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适时开展送法入企,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责任科室:统计法治管理科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五、责任领导
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林
六、责任科室
统计法治管理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统计法治管理科 姚益兰
联系电话:0855-822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