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6月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统计局移送的曲靖市沾益区统计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曲靖市沾益区规模以上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被抽查的2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和15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虚报严重失实。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和沾益区发展改革局严重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沾益区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阻碍执法检查;沾益区个别企业阻碍统计执法检查;沾益区委、区政府印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
查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曲靖市沾益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沾益区委、区政府党组通报问责,责令向曲靖市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沾益区统计局党组、沾益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党组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曲靖市政府副市长钟玉同志诫勉问责;对时任沾益区委书记,现任曲靖市副市长刘本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沾益区区长,现任曲靖市政府秘书长李金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沾益区常务副区长、分管统计工作的叶雄同志,沾益区副区长、分管工业的赵明同志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均作组织调整;对曲靖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庆华同志,曲靖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芶华良同志,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玲同志,曲靖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顺全同志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曲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黎明同志,沾益区常务副区长、分管统计工作的蔡六良同志,曲靖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学青同志诫勉问责。同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云南省统计局对曲靖市沾益区24家统计违法企业(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共罚款73.5万元;认定并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11家。